1、法律上明确禁止父母在而别籍异居。
2、‘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
3、八月丁亥,诏川峡诸州察民有父母在而别籍异财者,论死。
4、考以史实,“别籍异财法”在社会基层的实际推行效果并不理想。
5、这是一个分为里屋和外屋的房间,外屋有个警察分发着入狱登记卡,上面详列着姓名,性别,籍贯,住址,民族,犯罪原因,有何特长,何种文化程度等等。(查字 典www。chazidian。com/zj-31131/别籍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