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法带头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大幅减少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职能,提高审委会运行机制透明度。
2、改革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讨论案件的范围、程序和议事规则,强化宏观指导职能。(查字典www.cha zidia n.com革审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