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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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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作者或出处:刘元卿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竟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今世儒争异同,何以异是!

译文或注释:

从前有个人看见大雁,准备拿弓箭射它,说:"射到了就煮。"他的弟弟争道:"鹅适合煮,飞的雁应该烤。"争吵得到社伯那诉讼。社伯让把雁剖成两半煮一半烤一半。完了让拿雁来,大雁在空中已经飞远了。

当今的读书人的争论,与这有什么不同啊!

【注释】

[1]舒雁:鹅。

[2]燔(fán):烤。

[3]社伯:二十五家为一社,一社之长为社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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