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释
【酉集上】【言字部】 訴; 康熙笔画:12; 页码:页1188第18(点击查看原图)
【唐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𠀤音素。【說文】吿也。【玉篇】論也,吿訴冤枉也。【廣韻】毀也。【左傳·成十六年】郤犫訴公于晉侯。【註】譖也。【史記·龜筴傳】王有德義,故來告訴。 又【說文】或作𧪜。亦作愬。【論語】膚受之愬。【註】愬己之冤也。【前漢·五行志】引作訴。 又【韻會小補】通作遡。【戰國策】衞君跣行,告遡於魏。【註】遡愬同。 又【集韻】昌石切,音尺。亦毀也。 【說文】本作𧦡。【字彙補】譌作辨,非。辨字左从言作。又𧩵。 基本解释
● 诉
(訴)
sù ㄙㄨˋ
◎ 叙述,倾吐:告诉。诉苦。诉愿。诉衷情。倾诉。
◎ 控告:诉讼。控诉。上诉。申诉。败诉。撤诉。
英文翻译
◎ 诉
appeal to inform t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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