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释
【卯集中】【手字部】 揭; 康熙笔画:13; 页码:页444第05(点击查看原图)
【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謁切,音訐。【說文】高舉也。或作𢶆。 又【唐韻】基竭切【集韻】【韻會】丘傑切,𠀤音朅。義同。或作担。又作拮。 又與偈通。車疾貌。【王應麟·詩攷】韓詩,匪車揭兮,見漢書王吉傳。 又【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𠀤音傑。與𢷒同。或作搩。【增韻】舉而豎之也。【前漢·𨻰項傳贊】揭竿爲旗。【張衡·西京賦】豫章珍館,揭焉中峙。 又擔也,負也。【戰國策】馮煖于是乗其車,揭其劒。【史記·東方朔傳】數賜縑帛,擔揭而去。 又姓。【前漢·功臣表】安道侯揭陽定。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其謁切,音碣。亦擔也。 又長也。【詩·衞風】葭菼揭揭。 又【集韻】【韻會】𠀤語訐切,音钀。義同。 又【唐韻】居列切,音孑。揭起也。【詩·小雅】維北有斗,西柄之揭。又【大雅】顛沛之揭。【傳】揭,見根貌。【疏】樹倒故根見。【戰國策】唇揭者,其齒寒。【註】揭,猶反也。 又啓事。今日揭帖。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去例切,音憩。亦高舉也。 又褰衣涉水,由膝以下也。【詩·邶風】淺則揭。【爾雅·釋水】揭者,揭衣也。【司馬相如·上林賦】涉冰揭河。 又【集韻】其例切,音偈。揭陽,縣名。【前漢·地理志】南海郡揭陽縣。 又丘言切。與攑同。亦舉也。 考證:〔【司馬相如·子虛賦】涉冰揭河。〕 謹照原書子虛賦改上林賦。 基本解释
● 揭
jiē ㄐㄧㄝˉ
◎ 把盖在上面的东西拿起,或把粘合着的东西分开:揭锅。揭幕。
◎ 使隐瞒的事物显露:揭露。揭发。揭底。揭穿。揭短。揭晓。
◎ 高举:揭竿而起。
◎ 标示:揭橥(zhū)(本是作标记的小木桩,引申为标志。亦作“揭著”)。揭示。
◎ 扛,持。
◎ 姓。
反义词
捂
字源字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