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凯-人物介绍
李文凯,男,河南籍,温州出租车司机,2009年12月31日凌晨5时许,坐视15岁少女在其车内遭强暴,被称"冷漠的哥"。
事件经过
2009年12月31凌晨5时许,在温州开出租车的河南籍的哥李文凯在温州火车站等候客人,车上还有要顺路搭车回家的同村堂哥李文臣。不久,刚从北京坐火车来温州的安徽籍少女小薇(化名)上了李文凯的车,要求载她到新城汽车站。
途中,搭车的李文臣和小薇搭讪,在得知小薇没人来接时,心生邪念的李文臣向小薇提出性要求。在遭到拒绝后,李文臣将小薇按倒在出租车后座,不顾其哭喊,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期间,小薇曾向的哥李文凯求救,要求他停车。李文凯见状曾出言阻止李文臣,并称新城汽车站快要到了。但胆大妄为的李文臣全然不顾,反而对李文凯说“别多管闲事,继续往前开”。的哥李文凯闻言不但没有停车阻止,反而按其要求驾车绕路,使李文臣顺利强暴了小梅。事后,李文臣将小薇赶下车,的哥李文凯驾驶出租车载李文臣离开现场。
之后,小薇立即向警方报了案,几个月后,强奸她的李文臣被警方抓获,并被判刑7年6个月,但心中有鬼的李文凯却在案发后逃到了广东。去年12月,想回家看看的李文凯偷偷潜回温州,但刚到温州没多久便被获知线索的警方抓获归案。
被控强奸罪
关于被控“强奸罪”的原因,办案检察官称,李文凯协助李文臣违背小薇的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了她,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6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李文凯系被胁迫参加犯罪,属于胁从犯。
逃亡经过
李文臣被抓后,心中有鬼的他逃到广东一家鞋厂打工。其间,他不敢出门,取用了假名“李伟健”,一直使用假身份证。因为家里人都在温州,思念家人的他决定回温州看看,第四天就被警方抓获。
李文凯曾劝阻过李文臣,但在受到财物和人身威胁后不敢吭声,为李文臣的奸淫行为顺利完成提供帮助。此案经媒体多次报道,加上人们多方谴责,如今李文凯愿意认罪,并对自己当初的懦弱行为后悔不已。
2011年3月22日,公安部门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本案受社会关注度高,检察官从严从谨办理,其间延长审查期限一次,最终于2011年5月起诉。
网友反应
在各大网站,这条新闻这几天一直位于新闻排行榜的前列。累计点击量目前已经超过了50万次。对于判决是否公正,网友们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大批网友纷纷讨伐这位冷漠“的哥”,称这样的判决轻了。一位网友表示,报道说司机和嫌犯是同村亲戚,原本就认识的,这根本就不能算是受胁迫,应该是共同犯罪,判两年太便宜他了。还有的网友表示,这样的“的哥”简直没有人性,不为乘客人身安全负责,必须严惩。
不过,也有一些网友表示判决合理。有网友说,根据经办刑警的表述,这位冷漠“的哥”其实是个很胆小怕事的人,审判过程中头也不敢抬,而且还不断忏悔,这种懦弱的人固然可恨,但是毕竟他是被胁迫的。还有网友发帖说,别看大家在网上都是义正词严,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多了,遇到犯罪分子,你们有人敢拍胸脯站出来吗?这位网友的质问也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反思。
判决
2011年5月10日,李文凯以涉嫌强奸罪被鹿城检察院起诉。2011年5月20日,温州鹿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冷漠的哥”李文凯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