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玛赤林 -人物介绍
白玛赤林,男,藏族,1951年10月生,西藏丁青人,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政治生涯
1965.09——1969.12,西藏民族学院预科班学习;
1969.12——1970.03,青海省新兵团战士;
1970.03——1974.08,解放军陆军第五十三师炮团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
1974.08——1980.01,解放军陆军第五十三师炮团政治处群工干事;
1980.01——1984.10,西藏军区政治部群工处正连职、副营职干事;
1984.10——1986.06,西藏军区总医院妇产科副团职政治协理员;
1986.06——1992.05,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级秘书(其间:1989.09—1991.07 在中央党校第六期西藏民族干部班学习);
1992.05——1993.06,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
1993.06——1993.09,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处长;
1993.09——1998.05,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1998.05——2000.06,西藏自治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0.06——2003.01,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其间:2000.03—2001.01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00.03—2002.01 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学习);
2003.01——2005.07,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兼秘书长;
2005.07——2006.10,西藏自治区副主席;
2006.10——2006.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3];
2006.11——2009.12,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09.12——2010.0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10.0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履新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白玛赤林同志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列确同志不再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0年1月15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人事定案,批准列确辞去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批准向巴平措辞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职务。会议同时选举向巴平措为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白玛赤林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会议同时选举产生西藏自治区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白玛赤林当选西藏自治区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