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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洪

男子扑救客车大火被撞身亡 政府追授荣誉称号

摘要

唐洪(1973年——2010年2月11日)男,重庆市丰都县人。因见义勇为而牺牲。

唐洪-简介

唐洪与妻子

唐洪与妻子

逝者:唐洪

出生年月: 1973年

籍贯:重庆市丰都县

职业:惠阳淡水兆吉鞋厂管理人员

死因:2010年2月11日,车祸

37岁的唐洪和36岁的妻子马兹淑皆为重庆市丰都县人。1994年,夫妻二人来到惠阳淡水兆吉鞋厂工作。由于工作勤奋,唐洪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认可,后来成为厂里公认的一名优秀管理者。唐洪夫妇的儿子今年11岁,还在重庆老家读小学,由年迈的父母照料。

2010年2月9日,趁休年假,唐洪与妻子马兹淑一起坐淡水至重庆的大巴准备回家过年。当晚10:30,大巴突然抛锚,司机花了一天多的时间才把车修好。在这期间,唐洪一直在旁协助。大巴修好后再度启程,谁料开到2月11日凌晨4时许,大巴又突然起火。司机疏散车上40多名乘客时,睡眼朦胧的马兹淑看到丈夫一手提着红色的灭火器,一手拎着还没穿好的鞋,冲下车去。“我当时看到车尾火势很猛,有几米高,乘客很快都下车了,但是,只有我丈夫和另外一名姓谢的男子拿着灭火器去灭火了。”马兹淑回忆说,当时天很黑,她无法搜寻到丈夫的身影。

因大客车停在紧急车道,路边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大约十几分钟之后,当大火逐渐被扑灭时,突然一声巨响,一辆小中巴撞到了大巴车尾,姓谢的男子被撞飞几米远,唐洪则被夹在了两车中间,当时腿上血流不止。等到马兹淑跑上前时,唐洪已经昏迷不醒。一个小时后,两辆车被移开,救护车赶到,但一切已经来不及了。唐洪和谢姓男子当场死亡。

唐洪-人物评价

“我们结婚以来,从没吵过架;儿子不在身边,他每天都会给儿子打电话,父子感情很好;而且,他对我们双方的父母也是关怀备至。”———妻子马兹淑

“他是个好同事,也是个好领导。有一次他强制一名脸色不好的下属去医院检查,发现该员工肝硬化以后,他每天下班都去医院陪床,还主动在厂里发起了募捐。”———同事刘先生

“2006年和2009年,工厂两次发生过火灾,唐洪每次都第一个拿着灭火器到现场灭火,并成功把火扑灭。”———厂长助理宋先生

在唐洪打工了16年的广东惠州市惠阳兆吉鞋业有限公司,许多同事都证实,唐洪人缘很好,是个热心肠,喜欢帮助人。该公司厂长助理宋先生还告诉记者,2006年和2009年,工厂两次发生火灾,每次唐洪都是第一个拿着灭火器冲到现场。

唐洪-事迹认定进展

2010年2月11日,唐洪因扑救客车大火,意外被车撞身亡。

2010年2月23日,丰都县文明办表示,唐洪将被县里列为“道德模范候选人”,向市里推荐。

2010年2月24日,广西玉林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证实唐洪见义勇为的事实,随后出具了书面证明。

2010年3月4日晚,唐洪老家数百乡民自发前往唐洪家,为他吊唁送行。

2010年3月5日,唐洪下葬。丰都县董家镇政府送来慰问金1000元。

2010年3月16日,唐洪生前打工的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表示,唐洪能否认定为见义勇为,直接关系到他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2010年3月18日,丰都县委书记高必金为唐洪事迹作出批示:“唐洪,你是我们丰都人民的好儿子,我们以你为豪。”高必金要求有关部门迅速协调做好唐洪身后事宜。

2010年5月21日,广西玉林北流市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授予唐洪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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