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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澹

  何澹(1146~1219),字自然。南宋龙泉县南上河村(今属兰巨乡)人。十八岁人太学。宋乾道二年(1166)中进士礼部第二人。历官秘书省正字、武学谕、校书郎、秘书丞、将作少监、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右谏议大夫等职。庆元二年(1196),同知枢密院事。不久,兼参知政事。任职期间,依附权臣韩侂胄,排除异己为伪党,立“庆元党禁”。数年后,澹有韬晦之意,于嘉泰元年(1201)七月力请辞职,奉祠禄闲居故郡近七年,未忘乡土建设。开禧元年(1205)奏请朝廷调兵3000人,疏浚处州通济堰,将木坝改为石坝;修筑保定村洪塘,蓄水灌溉2000余亩;修撰《龙泉县志》,开龙泉地方志之先河。嘉定元年(1208)以观文殿学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嘉定十二年十二月病卒,终年74岁。著有《小山集》,收人《永乐大典》及现代唐圭璋编《全宋词》。《宋史》有传。

  何澹宋乾道二年进士。历任孝宗、宁宗二帝教授及谏议大夫等职。庆元二年任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在位时上奏宁宗:“朝廷亦唯早之从,唯善之取……士风纯而国是定。”辞官后,关怀乡土建设,奏准朝廷调兵三千修理丽水通济堰,开凿保定洪塘,并修撰龙泉第一部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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