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验工计价编制说明(四篇) - 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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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验工计价编制说明(四篇)
小编:zdfb
时间:2023-01-11 12:45:10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验工计价编制说明篇一

专业论文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初探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初探

摘要:作为一名计价工程师参加了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验工计价行为规范,维护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了建设管理。从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验工计价的角度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铁路工程的验工计价管理进行总结,以便更好、更快、依法、合规地开展此类工作。

关键词:验工计价;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1基本概念及依据

1.1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以及建设管理费用等开支中已完合格项目或工作进行验工和计价的总称,简称验工计价。

1.2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1)中国铁路总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及鉴定后的修正总概算;

(2)建设单位组织并签订的征地拆迁、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

(3)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

(4)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5)中国铁路总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及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季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

(6)建设单位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

(7)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资料;

(8)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2验工计价周期及流程

验工计价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建设单位总部有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且沿线辖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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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是验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是计价的归口管理部门。

验工计价按“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两阶段办理。工程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全部工程费用。

季度验工计价:施工单位于季度第三个月末27日前,对当季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根据“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或计费标准,编制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

末次验工计价:施工单位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根据合同总包价及相关合同条款,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

2.1季度验工计价及工作流程

(1)建筑安装工程

1)施工单位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末,依据合同(协议)约定的工程计量方法统计,并经监理单位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分标段、分章节填报季度已完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验工计价表中的工程项目、定额费率、数量和单价,应与合同《工程量清单》一致。

2)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验工计价资料后,3天内依据合同和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计量,对按施工组织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应及时派员协助监理单位进行计量,并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若施工单位无故未能到场,监理单位所作计量复核结果有效,视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监理单位对已完工程数量表、验工计价表审核签认后交指挥部。

3)指挥部负责对监理单位复核后的已完工程数量表、验工计价表3日内审查完毕,然后提交建设单位总部。

4)根据建设单位部门分工,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3日内对已完工程数量表进行审核,签认后交计划财务部。

5)计划财务部在收到经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后,在3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建设单位总经理批准,以此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2)征地及拆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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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地方政府承办的征地拆迁,指挥部负责审核汇总管段内经有关各方签字确认的征地拆迁协议及本季度征地拆迁完成数量表,工程管理部征拆办对各指挥部已完成的征地拆迁数量表进行汇总和审核,交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综合指标编制本季度已完成征地拆迁验工计价表,于季度末次月5日前提交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征拆办提交的审核汇总验工资料进行计价,报建设单位总经理批准,作为征地拆迁计量与支付的依据。已完成征地拆迁数量的确认由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2)由地方政府承担的 “三电”迁改、地下管线防护及迁移、大型临时设施的临时用地及复垦费用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比照前述办理。

3)地方政府不承办的大型临时设施的临时用地及复垦,建设单位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单位凭临时用地协议,经指挥部签认后,比照建筑安装工程验工计价。

(3)设备验工计价

1)甲供设备由物资设备部按规定程序编制设备计价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计划财务部审核后列入“设备验工计价表”。

2)甲控设备(含安装设备和备品),待安装完成并单机调试合格(需联调的设备,应联调运转正常)后,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在现场逐项核实计量,重点检查设备购置协议、发票,设备及其保护装置有无损伤,运转是否正常,凭采购发票或转账清单填写安装设备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审批程序同建筑安装工程验工计价程序。

3)经建设单位同意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安装设备(含非标设备),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经建设单位确认限价后,该部分设备待安装完成并单机调试合格后,按限价价格凭采购发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保管记录和安装设备计价表,经监理单位在现场逐项审核签认后审批。

4)安装工期较长的设备到货后可以分阶段计价。

(4)概算内其他项目的计价办法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第三方检测等列在概算第十一章其他费用和使用预备费的项目,其计价周期与相应季度的工程验工计价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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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每个计价周期由各单位按规定填写验工计价表并附完成工作数量或进度的证明文件,送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审核签认后,报计划财务部办理计价。

2.2末次验工计价

末次验工计价在建设项目初验合格颁发接收证书、补充合同签订后进行。施工单位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和验工计价汇总表,经现场监理单位签认后,作为竣工清算的依据。施工单位按规定提报末次验工计价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等)报批,计划财务部组织各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复查之后进行验工计价。

3施工合同内计价

3.1计价中需注意的事项

(1)合同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总价清单)的工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工程数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总价。

(2)合同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工程按本季度实际完成并经审核签认的实物工程数量,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对应的工程项目和综合单价、单项费用包干进行验工计价,末次验工计价额为合同余额。

(3)除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工程和费用外,超出《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项目、数量和费用以及合同中约定由总承包风险费支付的项目和费用,在合同实施中不得调整。

3.2总承包风险费

(1)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根据施工承包人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及支付凭证于当季度计价。

(2)其他总承包风险费可采用据实验工、分期按比例控制的计价方式。按季度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乘以总承包风险系数确定当季度计价限额。每季度完成的由总承包风险费解决的工程或费用,如果低于当季度计价限额,按当季度实际计算费用计价,余额结转到下季度限额;如果高于当季度计价限额,则按当季度计价限额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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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编制说明篇二

验工计价

局指挥部(经理部)应按照建设单位和局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具体要求办理验工计价,要重点抓好验工计价的过程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要完善各种基础资料和办理相关签认手续,避免事后补办而造成已完工程费用无法计价的被动局面。

1.合同内部分,季(年)度验工计价数量必须为实际完成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确认且质量合格的施工图数量。

2.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费用,在实施前必须要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协议,发生的费用要及时办理签认和审批手续,凭付款凭证、建设单位审批的工程预(决)算费用办理验工计价。

3.i类变更设计和不属于合同包干费范围内的ii类变更设计,必须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与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与合同内部分同步验工计价。

4.新增工程项目要根据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图或有关会议纪要进行实施,同时编制工程预算,报建设单位批准后进行验工计价。

5.政策性调差

(1)甲供材料和设备应按当期建设单位提供的数量和单价进行调整,相关手续和资料要齐全,费用计算要符合规定。分期调整数量之和应控制在合同约定甲供材料和设备清单总数量和价值范围内。

(2)非甲供材料和设备之外的各种政策性调差应按当期完成工程数量统计的消耗数量(含大临工程),根据国家、铁道部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当期价差调整文件进行调整,并同步计价。

6.包干费用

风险包干费范围之内的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要发生,不论是在合同约定的总额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合同约定的总额范围之外,局指挥部(经理部)都要办理数量和费用等相关签字、盖章和审批手续,并根据形象进度对建设单位办理验工计价。

(1)施工图数量差:对施工图数量与投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之间的产生数量差,要及时向建设和监理单位办理确认手续,并根据形象进度与合同清单相应子目办理验工计价。

(2)ii类变更设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分工、费用处理原则和合同约定执行,变更设计联系单必须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盖章,且变更设计预算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和验工计价。

(3)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根据合同约定,凭保险公司出具的收款凭证,向建设单位进行验工计价。

(4)地材调差:季(年)度验工计价时应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统计的当期地材消耗量,实际采购单价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格,对地材价差进行实时调整,并报建设单位验工计价。

(5)道碴调差:应根据设计概算料源位置及运输方式,现场实际发生料源地和运输方式,按当期实际完成数量和采购单价或铁道部(铁路局)公布的单价计算差价,并进行验工计价。

7.索赔费用

索赔事件一旦发生,局指挥部(经理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收集、整理上报索赔资料,相关证据和签认手续要齐全,费用计算要合理,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和谈判,争取索赔费用早日审批和验工计价。

第九节 变更设计

1.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2.加强施工图审核,施工前应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各部门互相配合,将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实施之前。

3.ⅰ、ⅱ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局指挥部(经理部)。局指挥部(经理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分析、研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并派人跟踪处理结果,对变更设计的施工图及时组织进行审核。

4.变更设计文件按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甲方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达到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变更设计文件应附工程数量和费用增减对照表。

5.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因突发事件、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局指挥部(经理部)在24小时内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

6.局指挥部(经理部)总工程师、工程部、工经部必须认真做好施工图审核和施工方案制订工作,做好变更设计的策划、上报签认、跟踪全过程工作,及时编制和上报变更设计预算,准确界定i、ii类变更设计,并密切跟踪,确保变更设计早日审批、早日计量。关键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施工图投资检算

①施工图审核与对比。待正式施工图到达后,应立即组织做好三个数量之间的对比分析,即投标工程数量—施工图数量—施工图实际数量。从投标工程数量与施工图数量对比中分析施工图数量的正负量差。从施工图数量和施工图实际数量对比中分析变更设计的“主攻方向”。

②局指挥部(经理部)按初步设计批复原则自行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组织预算人员以施工图数量为依据,进行内部施工图检算,以便及时掌握项目“家底”。将内部施工图检算中的各关键点(尤其是个性问题)与设计单位沟通,力争和设计单位在正式施工图投资检算中取得一致。

(2)ⅰ类变更设计

组织对在建项目分析讨论,对确定i类变更意向的单项工程应准备以下资料:

①经监理、建设单位签字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内容详实,工程数量、计算过程、示意图清晰明了,并要求有设计人员复核签字;

②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四方签认的会议纪要; ③手续齐全的变更设计图纸;

④各种检验检测记录,铁道部、建设单位下发的和变更相关的文件、电报; ⑤与变更设计数量一致,由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认的现场工程数量完成确认单;

⑥根据已编制完成的变更设计文件对照检查各种施工记录和监理日志。(3)ⅱ类变更设计

概算清理时一般将ⅱ类变更分为风险包干费外的ⅱ类变更、风险包干费内的ⅱ类变更。包干费外的ii类变更一般划分为六种类型:地方要求增加,标准变化,规范变化,方案变化,建设单位要求,地质变化等。ii类变更需要收集和整理的资料有:工程数量增减表、概预算表、四方会议纪要、变更设计审批单。

(4)政策性调整

①根据《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要求,建设、设计单位依法合规计算材料差价并按i类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②其他政策性调整

甲供材料每季度根据验工计价计算数量,收集整理甲供材料发票、付款凭证或收据依法合规计算。

道碴调整须摸清设计概算料源位置及运输方式,依据现场实际发生料源地和运输方式进行调整,其中涉及到营业线配合费和道碴监管费应严格按照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文件计算,列入概算清理。

(5)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被拆迁产权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会议纪要,同时需要提供与产权单位的拆迁协议,银行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或发票。①针对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清运,须留有照片、声像资料,并进行四方(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现场勘验,确定运量,提供弃运场所租地及有偿使用协议、付款凭证及发票。

②三电迁改资料需要提供与产权单位的协议,银行付款凭证,收款收据。③管线迁改一般以ii类变更设计或独立费的形式办理,需要收集整理的资料有:地下管线迁改三方会议纪要(施工单位、产权单位、建设单位)、管线迁改工程数量汇总表、管线迁改示意图,根据工程数量表编制的概预算表(由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委托产权单位签订的管线改移协议(产权单位自行改移的)、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款收据。

(6)索赔

泥浆、淤泥外运:提供市级环保局或市容部门下发的有关泥浆清运的正式文件,存储堆放地点的所属行政村的租地或有偿使用协议、付款凭证。

爆破震动损失:提供爆破区段与房屋平面位置示意图,经建设、监理、地方爆破评估机构等单位评审通过的爆破方案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市级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报告(证明爆破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市级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损失报告。

暴雨洪涝灾害:首先要按地区所属范围,提供市级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50年一遇以上气象资料及灾害情况的发生,提供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四方在灾害发生后共同进行现场查验的原始记录(附相关人员签字),根据查验记录汇总的工程数量计算单和概预算表。

验工计价编制说明篇三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梁场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铁道部、郑万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梁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严格执行验工计价办法,合理组织施工,及时验工计价,梁场职能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

1、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梁场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 梁场工经部是主管部门。

第二章 梁场对外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一条、组织机构

梁场是验工计价的责任单位,工经部具体负责梁场对外的验工计价工作,并对梁场的验工计价成果负责。第二条、工作职责

梁场工经部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第三条、验工计价依据

1、梁场与项目经理部所签的承包合同及业主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清单、招投标资料。

2、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年(季)度计划或调整计划。

3、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有关验工计价规定及管理办法。

4、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

5、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6、按照施工计划安排、经监理单位签认、项目经理部审核、业主批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第四条、验工计价内容

1、各期计价的工程量按经理部工程部和总工程师批准的工程量计价,验工计价资料由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工经部编制,经理审核后上报项目经理部批准进行验工计价。

2、严格按项目经理部分劈单价、工程量分劈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3、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4、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凡当年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不得隐瞒不报;未完建安工程量,不得提前计价。

5、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注意变更和索赔事件成立的时效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6、末次验工计价:工程竣工后计价人员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工程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并交付运营后,工经部组织相关部门并负责按项目经理部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进行编制、上报末次验工计价表。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流程:

1、统计汇总当期和开累已完工程数量:

工程部按项目经理部要求的格式,统计汇总当期、年累、开累已完工的、符合计量要求的工程数量统计表及对应的计算资料,填写《已完成工程数量表》,并尽可能做到避免缺项、少量等现象,确保足额超量计量。每季度末月20日前完成。2.、准备并提供相关报告等证明资料:

根据项目经理部验工计价要求,安质部需提供工程质量检验批、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和安全生产费使用资料等;试验室需提供材料合格、试验报告等证明资料;物机部需提供相关物资采购合同、采购材料设备数量、收发料单等;财务部需提供相关发票、支付凭证等;工程部需提供变更设计相关审批资料等。每季度末月20日前完成。

3、审核:总工应及时审核已完工程数量(含变更设计数量),并签署意见。

4、办理项目经理部签认手续并移交:

工程部负责或组织完成项目经理部对已完工数量表审核签认工作,完成后将签认的已完工数量表移交到工经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完成5.、编制验工计价表: 工经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已完工数量表,编制对外《验工计价汇总表》及《验工计价明细表》并,按照项目经理部所要求将变更设计、索赔批复费用、人工、物价调整费用一并纳入计价表中。季度末月28日前完成。

6、审批:项目经理对验工计价相关表格进行审核并签字同意报审

7、上报项目经理部审批、签认:

将《验工计价表》上报项目经理部审批;跟踪落实项目经理部审批进程,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尽可能地实现早批复、多批复。按要求及时办理,可与第4步合并一同报审。

8、移交归档,建立或更新验工计价台帐:

将项目经理部审批的《验工计价表》移交给相关部门并归档,建立或更新《对外验工计价台帐》。

详见附件《对外验工计价管理流程》。第六条、验工计价的填报

1、验工计价单中的综合单价应与合同中的项目综合单价相一致,验工计价单中的工程及费用名称要与合同中的工程及费用名称相一致。

2、验工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附件一《已完成工程数量表封面》 2)附件二《已完成工程数量表》 3)附件三《验工计价表封面》 4)附件四《验工计价汇总表》 5)附件五《验工计价明细表》 第七条、验工计价期限及报送时间:

验工计价按季度进行,均应按项目经理部要求填报验工计价表,资料报送日期为季末28日前,资料一式六份。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工经部及时取回验工计价资料。

第三章 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管理

第一条、组织机构

梁场是项目验工计价的责任单位,梁场工经部具体负责项目验工计价工作,并对梁场的验工计价成果负责。第二条、工作职责

1、工经部负责制定和完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梁场的验工计价工作;

2、梁场负责对劳务分包方验工计价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验工计价基础资料的记录、签认、收集、整理和验工计价资料编制、审查、报送和批复,并建立验工计价台账;

3、制定统一格式,统一表格,表格使用《一物(2011)43号文件--重新下发物贸公司分包方考评办法》。 第三条、验工计价的依据

1、经双方签字生效的劳务合同;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签订的补充合同条款;

3、合同规定的工程数量和单价。

4、已批准的变更增加劳务工程单价。

5、由多方签字确认的收方原始记录资料。

6、项目部签字认可的验工计价中的结算单。 第四条、验工计价原则

1、验工计价必须做到“三统一”(统一文本、统一单价、统一台账)、“四不结算”(没有合同不结算、超出技术交底数量不结算、超合同单价不结算、超合同清单项目部结算)。

2、验工计价必须坚持量价控制。结算开累数量不得超出该队伍所承担任务的分项工程总控制量,单价以合同单价为准,不得超过限价。收方、结算、核算、扣款、审批等必须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

3、坚持“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杜绝超计价,超付款现象,有效规避风险;对已完工程先由工程部、安质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出具由工程部门和安质部门签发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后,再予以计价。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应先修复至合格后方可计价;

4、验工计价应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已完工程不能拖延计价,未完工程也不得提前计价。

5、严格按照劳务合同单价和数量与劳务单位计价,超出合同范围不予计价,发生变更和索赔情况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合同生效后予以计价。

6、及时填写验工计价台帐,严格控制劳务项目的资金支付,严禁超付,并通过按时计量,及时掌握劳务队伍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当发生偏差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7、应对劳务工程决算认真审查,核对合同价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按施工图和实际完成核实工程数量、认真核实单价、注意各项费用计取、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8、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要及时做好与劳务队的完工清算工作,在上报建设单位竣工清算前完成,并将相应工程数量纳入项目总决算中。

9、劳务合同外的项目验工计价:应由项目经理会同总工程师、工程部、安质部、物机部、工经部、财务部等共同对施工内容、数量、质量、单价进行分析确认,经签订补充协议后,再按计价程序进行验工计价。.第五条、验工计价流程

验工计价流程主责部门:工程部负责收方,工经部负责结算。验工计价流程共10个步骤,其目的是规范劳务分包收方结算程序,要求各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按照分约定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联合对当月已完合格工程进行收方,各业务部门负责准备本部门有关收方单或扣款单据并经分管领导复核签认后,统一移交工经部门复核、办理结算手续,报经总工、经理书记双签后,提报公司审批,工经部门再据公司审批意见,调整结算单(末次时,还需签订封帐协议),移送结算资料,建立劳务结算台帐。

1、组织联合收方,量测已完合格工程数量:

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工程部、工经部、安质部、物机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梁场领工员和技术主管参加,劳务合作队伍现场授权负责人全程参与,对劳务合作队伍当月和开累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现场勘验(评定为不合格或需返工项目,不得收方),勘验完后,各参与方对勘验数据签字确认。每月20日开始组织现场联合收方,23日前完成现场收方勘验或盘点工作。2.相关部门验工计价的具体流程:

2.1出具收方单据及相关计算单:工程部按照现场勘验签认的数据,计算已完合格工程数量(当月和开累),出具《工程数量收方单》,并报总工审核。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收方单。

2.2提出安全文明环保奖惩:安质部统计当月收方工程有关安全质量、文明环保施工奖惩结果,填报《**劳务队伍**年**月安全质量奖罚明细表》及附件并报安全总监审核。每月25日前完成。

2.3提出物资、机械扣款资料:物机部根据当月物资、机械核算结果,提出劳务队伍当月物资使用或超耗扣款、机械使用费、燃油费、周转料、二三项料等扣款清单,填报《**劳务队伍**年**月物资、机械扣款明细表》及附件并报总工审核。每月27日前完成。

2.4提出其他费用扣款:扣款部门负责人根据劳务队伍使用我方资源或服务情况,按合同规定,整理扣款依据,计算应扣款项,填报《**劳务队伍**年**月**扣款明细表》并报总工审核。每月27日前完成,3复核签字:

分管领导收到审核单后,对照劳务分包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并签字。每月28日前完成。4.复核并办理结算手续: 工经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和各业务部门审核后的收方单、扣款单,办理验工计价单。在每月29日前完成结算手续。5.审核:

总工对照施工图纸、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数量收方控制台帐和各种扣款单,复核施工项目与数量,签字确认。在每月30日前完成审核。

6.审批(双签):

项目经理和书记分别进行审批、并进行双签。在次月1日前完成上月结算单的双签工作。

7.审批:公司对照劳务结算数量控制台帐和劳务分包合同、各类扣款单,复核结算数量、单价、总价、扣款以及是否存在超合同结算现象。在次月5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并反馈至梁场。公司工程部、物机部、工经部等部门项目分管工程师负责审批。

8、修订劳务结算单,完善相关手续:

工经部根据公司批复意见修订结算单,并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在收到公司审批意见后2天内完成。9.签订封帐协议:

在末次结算完成之前,工经部起草《封帐协议》,并组织劳务队伍负责人签字盖章。

10.资料移交存档,建立或更新劳务结算台帐:

工经部将经公司审批修订后的结算单移交一份到财务部,收方单反馈给工程部;并将结算单(成本联)装订成册,归档留存;及时建立或更新《劳务结算台帐》、《工程数量收方台帐》,审批后的结算单及时移交,台帐应在次月20日前建立或更新完成。

详见附件《劳务收方结算流程》。

第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验工计价

1、已完工程未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2、超出施工图或超出已批复的变更设计的工程;

3、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处理的工程;

4、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

5、未按合同约定分包、转包的工程;

6、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的工程;

7、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

8、合同约定不予验工计价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竣工结算

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并按要求签订《封帐协议》,有效规避合同结算风险。第八条、验工计价的格式

1、劳务分包工程验工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2、劳务分包工程验工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附件六 《**工程劳务费用结算单》 2)附件七 《劳务作业价款结算审批单》 3)附件八 《已完劳务作业验工计价单》 4)附件九 《已完劳务作业数量清方单

3、验工计价单中的综合单价应与合同中的项目综合单价相一致,验工计价单中的工程及费用名称要与合同中的工程及费用名称相一致。

4、工程扣款:各部门罚款均填写在《劳务作业价款结算审批单》上。 5各部门验工计价主要职责及监控职能

1)工程部:负责现场已完工程数量的签认,建立工程数量控制台账,并监督工程实体材料消耗情况。

2)工经部:施工合同签定并按合同计价,按合同数量审核计价工程数量,建立验工计价台账。

3)物机部:根据当月物资、机械核算结果,提出劳务队伍当月物资使用或超耗扣款、机械使用费、燃油费、周转料、二三项料等扣款清单,建立台账并在计价时扣除。

4)财务部:及时准确收集各项成本,按计价表付款,严格执行拨款审批制度,监控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5)安质部:及时建立罚款台帐,并在计价时扣除。

6)办公室:及时建立有关综合管理的扣款台帐,并在计价时扣除。7)试验室:及时试验扣款台帐,并在计价时扣除。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权由沈丘东制梁场工经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验工计价编制说明篇四

第五条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价款的结算均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第六条 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禁止虚假验工计价。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七条 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1.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等合同(含补充合同); 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3.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5.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及施工单位投标文件; 6.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设计变更; 7.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8.经审核合格的施工资料。

第八条 工程承包单位作为验工计价的提议方,应在工程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提交验工计价申请,并对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第十条 质量监督站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质量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核,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监管单位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生产技术部作为验工计价的受理方,应及时对工程承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申请和监理单位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认。

准能公司造价中心是验工计价的批准部门。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施工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施工图并经监理、质监、监管、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价。

第十七条 验工计价程序

监理单位于每月20日至25日组织施工单位、质监站、生产技术部、监管单位组成检查计量小组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质量及数量进行现场检查和计量,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并在验工计量检查表的相应责任栏内分别签字确认。

生技部按已完工程计量检查表及验工计价表后审核签认后,交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报准能公司造价中心核准。

第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1. 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

2. 已完工程未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3. 超出施工图或超出批准变更设计的工程; 4. 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待处理的工程;

5. 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 6. 转包、违法分包的工程;

7.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的工程; 8. 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

9. 合同约定不予验工计价的其他情况。第二十条 验工计价的格式和资料保存要求

1.为实现验工计价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要求,提高验工计价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统一性,验工计价报表统一执行标准格式。

3.验工计价表一式六份,分别报送监理单位、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监管单位、质监站、存档备份等。各类上报资料的书面报表文件各级签字必须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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