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omang jiaoyu
扫盲教育
education for illiteracy
对不识字和识字少的人进行识字教育,使其具有初步的读、写、算能力。不识字或识字很少,不能运用文字交流思想或进行必要活动的人,通常被称为文盲。
在中国,关于扫盲对象和任务,1957年3月8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扫除文盲工作的通知》提出:着重扫除40岁以下工农群众中的青、壮年文盲。一般要求扫除工人文盲中的85%左右;扫除农民、市民、手工业合作社社员文盲的80%左右;干部中的文盲,除少数特殊情况而外,都应列入扫盲对象。1958年 1月14日教育部又发出《关于基本完成扫盲任务和扫盲年龄计算年限两问题的解释》的文件,对基本扫盲的比例和年龄计算问题作了解释:凡厂矿职工年龄在14~40岁的青、壮年中,经过扫盲工作非文盲达到其总人数的85%,在农民、城市居民和手工业合作社社员青、壮年中,经过扫盲工作非文盲达到其总人数的80%时,就是基本扫除了文盲1978 年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规定,要求把12~45岁的少、青、壮年中的文盲基本扫除(即其非文盲人数达到85%以上)。
中国的扫盲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任务仍很艰巨。在扫盲的同时,防止新文盲的产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国务院在1978年发布的《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中指出,不仅要扫除现有的少、青、壮年中的文盲,同时要抓好普及小学教育,以防止新文盲的产生,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已经脱盲的学员继续学习,使他们进一步巩固提高。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农村小学把没有读过或没有读完小学的15岁以下少年儿童吸收到学校中来,采取多种形式,让他们较快地学完小学主要课程,防止新文盲产生,以便于最终完成扫除文盲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