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
今天(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早上梦鸽现身法庭。
判决内容
法院认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5名被告人犯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5名被告行为系轮奸,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
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可提出上诉
开庭前,李某某律师陈枢表示,如果判决对李某某不利,很可能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