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在农民为城市提供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农民犯罪。
就农民犯罪主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女性犯罪总数与进城农民总数呈正比关系,进城农民的数目激增已成为女性犯罪迅速增加的重要因素。女性进城后因其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即使找到但因薪水较低根本不能满足女性的需要,因而她们就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从女性涉案种类看,一种是男性合伙作案,因为人们往往把善良、胆小、软弱与女性联系在一起,放松对她们的警惕,如承担放风销赃,另外一种就是当今城市中出现的“三陪女”,“洗头女”,“按摩女”等显性或隐性的性犯罪,而且重犯罪率很高。女性犯罪的危害毫不亚于男性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亦加严重。
2.青少年犯罪增多。青少年犯罪的根源在于社会动荡和社会解组。“工业化、城市化使以家庭为核心的人际关系瓦解了”。随农民队伍涌进城市的青少年,缺乏监督和约束。这些青少年以自我为中心,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往往胡作非为,一时兴起投入到自己认为能够得到“温暖”的“团伙”中,从“团伙”中看到了自身的价值。
在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今天,不仅要加快城市的发展,同时要解决好农民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