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房地产权属登记,又称房地产登记,指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职权或应当事人请求,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他项权利等进行勘测、记录、核实、确认、并向权利人颁发权证的一系列活动。
2.功能。房地产权属登记具有以下功能:
权利确认功能,指房地产登记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状态,经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可以对抗权利人以外任何人。
权利公示功能,指房地产登记公开房地产权利变动状况,昭示利益关系人与社会公众,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安全。
管理功能,指房地产登记实现国家的管理意向,一方面通过登记建立产籍资料,进行产籍管理;另一方面通过登记审查相关权利设立,变更,终止的合法性,进而取缔或处罚违法行为。
3.效力模式。国外不动产登记登记效力有三种模式:称登记要件制度、托伦斯制度、契据制度。
中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效力基本为生效要件;且因强调管理功能,登记本身大多为当事人的强制性的义务。